1978年,农村改革试点刘庄村面临重大选择。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》,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。刘庄面临着分配制度的变革,如何分配土地和工厂的问题成了村民的痛苦选择。村长史来贺多次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公报,并回顾村子的发展历程。他得出结论:分则不利,合则有力。因此,刘庄建立农工商联合社,实行“综合经营、专业生产、分级管理、奖惩联产”,一片争议声中,村民选择了史来贺的决断。史来贺当上刘庄村支部书记后,始终为群众着想,宁肯自己吃亏也不能让群众受苦,这成为他的习惯。1965年,他担任县委副书记,县里开始给他发工资。然而,刘庄的分配水平并不高,史来贺将工资交给村里,和村民一样拿工分。随着刘庄分配水平的提高,史来贺放弃了村里的分配,开始拿县里的工资。一位心地善良的人为史来贺制作了一份“1977年村干部收入统计表”,上面显示史来贺的收入最低,村民十分感动。尽管他们的生活受到了改革的冲击,但是史来贺带领村民走出了困境,村民们对他充满感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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